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临床护理
用工性质:聘用合同制
名额:10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20-2021年度在我院实习期间表现突出,被推荐评为优秀护理实习生(名单后另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护士资格考核,参照《三亚市人民医院优秀实习护士招录方案》亚医〔2021〕2号文件精神执行。
2.中专及以上学历,目前在本院工作、累计工作6年以上,通过护士资格考核,年龄32周岁以下,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者。
3.热爱护理职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科间调配,思想道德良好,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六、招聘程序
(一)推荐
1.实习生实习结束,由实习科室推荐,护理部根据推荐结果结合实习生轮转科室考核情况,向人事科推荐符合招聘条件的实习护士。
2.填写三亚市人民医院优秀实习护士推荐表,至少三个科室推荐,护理部审核同意。
(二)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亚市人民医院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三亚市人民医院3号综合楼四楼护理部,联系人:叶老师88021016林老师88021020。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
3.优秀实习护士,由护理部负责收集优秀实习护士推荐表及被推荐人员报名资料,被推荐人员需提交报名材料如下:
①三亚市人民医院优秀实习护士推荐表;
②三亚市人民医院应聘登记表;
③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素颜、无修图);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⑤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或成绩单;
⑥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1cx/1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4.其他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三亚市人民医院应聘登记表;
②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素颜、无修图);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④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或成绩单;
⑤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1cx/1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⑥三甲综合医院工作6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三)资格审查
人事科、护理部、纪检监察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招聘资格的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统一组织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考核护理基础知识。考题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护理部提供,三亚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人事科、护理部共同监督考核。
2.技能操作考试
技能操作考试在常用操作范围内抽取两项进行现场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评分标准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护理部提供,三亚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人事科、护理部共同监督考核。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由三亚市人民医院院领导、纪检监察科、人事科、护理部、精神心理科共同监督考核。
4.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占30%,技能操作考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学历高者优先,综合分相同、学历相同的情况下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考察
1.人事科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2.人事科组织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交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岗前培训
人事科组织完成新员工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试用期三个月。
(八)聘用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享受在职职工同等薪酬福利待遇。
八、招聘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021020
监督电话:0898-8802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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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医院优秀护理实习生名单.pdf
三亚市人民医院优秀实习护士推荐表.docx
三亚市人民医院应聘人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