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点击查看)。
二、体检时间
2021年6月11日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6月11日上午6:50
报到地点:晋城市政府西门(泽州会堂对面)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五、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
六、体检纪律
1.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4.参检考生家长不得尾随到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如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七、防疫要求
1.考生须符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务必如实填写《山西省202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晋城市体检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体检报到时与健康码和行程码一并核验。
2.考生须遵守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身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重点人群管控措施可登陆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栏查询(wjw.shanxi.gov.cn/tzgggde/index.hrh)。
3.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或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须提供体检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5.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体检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规定,必要时将对体检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体检。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迟到10分钟及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并禁食、禁水8-12小时,保持空腹。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6.体检当天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不要穿连体衣、连体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衣服包括贴身衣服不能有金属饰物。
九、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拟于6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市委组织部。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十、其他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人选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356-219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