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点击查看)
二、体检
(一)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6月12日早7:00前
报到地点:阳泉市公安局旧址门口(阳泉市城区南大街103号)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三)体检标准
体检依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需下载打印《山西省202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阳泉市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
2.考生须遵守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重点人群管控措施可登陆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栏查询(wjw.shanxi.gov.cn/tzgggde/index.hrh)。
3.考生报到时,应当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提交《山西省202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阳泉市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携带体检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体检。
4.所有考生体检前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5.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体检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规定,必要时将对考试录用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于体检当天早晨7:00前,到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参加体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并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8—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体检当天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
6.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三、考察
考察工作拟于六月中旬开展,届时我们将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阳泉市委组织部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3—229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