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位于丹溪东路267号,总投资20亿元,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规划建设,是金华市目前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的医养大健康综合体。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招聘工作人员14名(在国家政策允许前提下,工资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运营助理3名(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职称等要求(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相关岗位招聘到合适人员止(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人民医院1号楼5楼组织人事部(浙江省金华市丹溪东路267号,邮编:321000)。
联系电话:0579-89138553(组织人事部)。
4.报名所须材料:
2021届应届毕业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简历到金华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报名。
非2021届应届毕业生报名所须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资格审查和筛选:
报名结束后,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合格人员通知进行考试。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下发前放弃的,由医院决定是否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含心理测试)及相关行业标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hospital.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2.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3.有违规违纪处分的;
4.2021届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与所聘专业要求相同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五、疫情防控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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