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职位排名详见http://202.61.89.231/content-45-35B923001B1B8E94
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http://202.61.89.231/content-45-35B923001B1B8E94
三、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四、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大礼堂二楼(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五、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准备好以下材料
1.《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相关要求参照《考录公告》。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7.符合《考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疫情防控有关提示
1.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场地。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提供截至面试资格审查当天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4.面试资格审查全过程中,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面试资格审查,次日内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当天无法到达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6.考生应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由省农业农村厅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省农业农村厅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考生对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和资料必须与《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上半年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028-8550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