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8:00集合,上午8:30正式开始。集合时未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2、地点:湖南理工学院(东院)田径场(岳阳楼区学院路439号湖南理工学院-希望门前进约400米)。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人民警察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监狱、戒毒单位医学类人民警察按《湖南省监狱、戒毒单位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人武专干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考核标准》执行。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能测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经检测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测评。
2、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3、因体能测评考生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考生。
4、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5、请考生带好体能测评相关运动装备,保持电话畅通。如遇天气变化等特殊情况,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延时或改期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