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定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其中,招录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119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点击查看)。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5月7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在工作日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发电子邮件的提供扫描件)给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学校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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