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和市人力社保局转发人社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61号)精神,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精神认定的一线医务人员),免于参加全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1.凡是专业名称最后两个字为“技术”的专业和“临床营养”专业,均为申报评审副主任技师的相应专业,即:凡申报评审副主任技师职称,须选择报考“技术”类专业;报考“技术”类专业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护师职称。
2.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从事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的,报考相应专业考试合格后,申报全市通用职称的,纳入综合高评委会评审。
3.从事急诊外科工作的人员,报考“急诊医学”专业考试合格后,申报全市通用职称的,纳入外科高评委会评审。
4.申报评审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根据所从事的专业选择相应专业报考,考试成绩合格后,纳入基层高评委会评审。
5.申报评审我市肝胆外科、胃肠外科、三腺外科、创伤外科副高职称的,可报考“普通外科”专业。
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9日-5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期间,申报人员(以下称“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在首页“考生入口”处点击“网上报名”,在“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内选择正确的考区及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申报,不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待每年申报评审副高职称时一并审核)。考生登录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后,应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信息提交后,原则上不再修改。如填写有误确需修改,需本人填写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需要修改的报名信息、申请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于5月20日前,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将申请书提交至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考试部(江北区建新东路三号附一号百业兴大厦22楼2214),逾期不再处理信息修改。
(二)缴费及准考证打印。考生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无需现场审核及等待资格审查结果,即可于4月20日至5月20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完成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报名不成功。6月28日至7月4日期间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