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3月1日。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建议使用电脑端谷歌Chrome浏览器注册报名。报名网址: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zp.yzu.edu.cn),选择“医护岗位”进入注册报名。报名过程中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与系统工程师联系,QQ号码:2421259587。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26日10:00—2021年5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6日10:00—2021年5月7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4月26日10:00—2021年5月8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报名费概不退还。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包括证件照、基本信息、各阶段学历教育信息、履历信息、就业推荐表等附件信息),专业名称须与就业推荐表及学历证书一致,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方向的应上传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一人一号”、准确畅通,以便医院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yangzhouyiyuan.co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笔试:笔试内容从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查,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范围内,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同分并列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于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终通过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英语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等)。
四、体检、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上公示。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性递补参加体检。
(五)拟聘用人员入职报到并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医院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医院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岗位胜任力或专业技能水平,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六)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编外)方式聘用。
五、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2981199转8040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2981199转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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