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
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的职位排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体检名单详见http://sdhzga.heze.gov.cn/art/2021/3/31/art_60039_10278615.html)。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本次录用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实施。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集合时间:2021年4月7日早晨7:00。
集合地点:菏泽市公安局西大门口(八一路与天香路交叉口东北侧)。
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其拟录用资格。放弃体检者请按要求填写《放弃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并于体检前报招录机关。
四、注意事项
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参加体检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体检期间,除核实身份外,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菏泽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0-333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