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政治思想可靠,工作作风过硬,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月1日;
4.专业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有经济、贸易、法律、土木工程、新闻传播、工商管理、统计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4、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吸毒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非法邪教组织分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受疫情影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的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详细完整填写《报名表》(附件,报名表上需添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原图,请勿用修图软件过分修饰),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等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gxqrlzygs@163.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2021年1月31日。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于规定时间内提供政治考察材料,具体如下:
1、无违法犯罪证明。
2、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派遣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洛阳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聘用人员。被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由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统一分配。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待遇
基础工资为每月2500元,考核奖每月300元(其中考核奖累积到年底作为年终奖金,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无奖金。享受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待遇,缴纳标准按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直接从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中扣缴。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将有机会参与内部选聘。选聘上的可享受高新区市场化公开招聘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
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有关事项均将适时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户门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或发往考生邮箱。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
咨询电话:13938857387(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