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证时间:
2020年江苏盐城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时间:2021年1月21日-2021年3月31日(工作日),逾期责任自负。
二、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一)初级考生
初级证书发放与资格审核工作同步进行,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并取消考试成绩。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具体要求请参阅我局网站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盐城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中级考生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领证地点:
东台市:85213359,北海路8号市政府大楼309室
大丰区:83527992,68853572,健康东路48号大丰区财政局3楼会计科
建湖县:86213438,秀夫南路933号104室
射阳县:82323518,沿河路89号5楼会计科。
滨海县:84108539,县政府行政大楼1032室
阜宁县:69917045,城南大厦B座405室
响水县:86883952,双园中路488号西楼2楼会计科
亭湖区:66690321,青年东路55号亭湖区政府321室
盐都区:88429918,新都路6号盐都区财政局203室
盐南高新区:69960599,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6号楼812室
市直、开发区:88399015,市财会教育中心(青年中路14号-101一楼,青年路招商银行隔壁)。
四、其他事项:
本人领取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携带被代领人和代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资格审核和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取消考试成绩。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
盐城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