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
二、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
三、申请要求及核查范围
报名点选择为广州市的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天内向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提出成绩核查手续。
核查范围仅限于:
(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四、申请途径
在广东省人事考试网首页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栏目访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办理,网址:http://182.92.48.72:82/zhengshufront/index2.jsp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复核申请进行初审,符合成绩复核范围的,汇总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不符合成绩复核范围的申请将给予退单。
五、核查期限
试卷在省评卷的,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汇总全省复核人员名单后,在10天内给予答复;试卷由国家统一评卷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核查,并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收到成绩核查结果后统一给予答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