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详见下表,聘用方式外科、口腔科医师为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南京理工大学同类人员执行;药剂科药师为劳务派遣,工资待遇参照南京理工大学医院同类人员执行。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基本素质要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创新意识和潜力,身心健康,讲诚信,能胜任本职工作。
3.学历学位要求:外科、口腔科医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药剂科药师无限制。
4.年龄等要求:外科、口腔科医师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药剂科药师无限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邮箱号:373545058@qq.com)。
3.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医院将审核应聘人员填报资料,结合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筛选出合适人选参加考试。
(二)考试考核
1.医院将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的具体形式、流程安排和时间、地点等信息将由医院通知。考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2.应聘者参加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本科起)、学位证书原件(学士起)、简历中提到的相关资格和奖励证书原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携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毕业的应聘者须携带就读高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材料核实无误后,再进行面试考核。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三)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公告范围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且学历学位等材料核实无误后,学校将通知拟聘人员到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而导致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咨询
南京理工大学医院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相关问题咨询。
咨询电话:025-8431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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