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监护人(父母)有房产子女入学
1.法定监护人(父母)房产证(或房产部门颁发的网签备案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等有效证明);
2.户口本(证明亲子关系),如父母子女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及父母结婚证。
二、法定监护人(父母)自建房户子女入学
1.法定监护人(父母)宅基证或建筑许可证等有效证明,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证明材料;
2.户口本。
三、法定监护人(父母)房屋拆迁户子女入学
1.法定监护人(父母)拆迁协议;
2.法定监护人还原房卡、分房证明(拆迁还原户);
3.户口本。
四、法定监护人(父母)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城区无房产)
1.营业执照(原则上半年以上);
2.区内居住证(或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原则上半年以上);
3.房产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4.户口本。
五、法定监护人(父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居住证(或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原则上半年以上);
2.房产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区内合法真实有效的务工证明等材料(原则上半年以上);
4.区内务工单位出具的工资流水(原则上半年以上);
5.户口本。
六、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与区人武部对接
1.现役军人证明材料;
2.市军分区或区人武部开具的就学函;
3.户口本(本区居民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我区居民、夫妻一方在我区工作、部队驻地等)。
七、招商引资及人才引进人员子女入学与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对接
按照《阜阳市“阜商服务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阜阳市颍淮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备注:特殊情况,如需家长提供其他材料进一步核实信息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学校可要求家长补充材料。